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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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SL 523-2011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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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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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适用于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超过200万元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者使用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以及水利水电、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建材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其他水土保持工程可参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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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projects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SL/T 523-2024代替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P55水利、水电工程综合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40水力工程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
发布日期: |
2011-12-26 |
实施日期: |
201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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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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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
98 |
出版社: |
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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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水土保持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水土保持工程特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超过200万元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或者使用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以及水利水电、铁路、公路、城镇建设、矿山、电力、石油天然气和建材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其他水土保持工程可参考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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