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9314—1995《串行击打式点阵打印机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与GB/T9314—1995相比,除了修改一些编辑性错误和不妥外,主要变化如下:
———将名称《串行击打式点阵打印机通用技术条件》变更为《串行击打式点阵打印机通用规范》;
———增加了标准的适用范围,即删除了适用于“不带显示功能”的通用串行击打式点阵打印机(见第1章);
———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如:GB2312变更为GB18030,GB/T2423.8变更为GB/T4857.2、GB/T4857.5、GB5007.1、GB5007.2变更为GB22322.1等文件(见第2章);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如:SJ/T11363、SJ/T11364、SJ/T11365、GB/T17618、GB17625.1、GB/T18313、GB/T18455等文件(见第2章);
———删除了8 个废止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如:GB/T3909、GB5792、GB6833.2、GB6833.3、GB6833.4、GB6833.5、GB6833.6、GB9655等文件;删除了不再引用的文件,如:GB2787、GB12508;删除了原标准没有引用的文件,如:GB6881等(见1995年版的第2章);
———删除了“字符打印机”、“汉字打印机”、“图形打印机”的定义,增加了“串行击打式点阵打印机”的定义(见3.1);
———增加了信函质量、关闭模式、睡眠模式等术语定义(见3.12、3.13、3.14);
———将1995年版内容按“外观与结构”、“功能”、“性能”、“电源适应性”、“安全”、“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能耗”、“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可靠性”等新的结构顺序作了调整(见4.1、4.2、4.3、4.4、4.5、4.6、4.7、4.8、4.9、4.10);
———在4.2.1中增加通用串行总线和其他接口要求;在4.2.4中增加了使用命令控制间距的要求;
———增加了4.6有毒有害物质限量、4.7能耗、5.7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检验、5.8能耗检验,并对原条款序号作了调整;
———更新了电磁兼容性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见4.9、5.10);
———将“检验规则”的名称变更为“质量评定程序”(见6);
———将“交收检验”和“例行检验”的名称变更为“质量一致性检验”下的“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见6.4);
———修改了包装标志的要求,并对制造单位的贮存库房增加了防火措施的要求(见7.1、7.4)。
———合并了打印机的A、B、C 等级分类,删除了1995年版中的表2、表3、表7、表8、表9、表13、表15,增加了表4并对相应表续作了调整;
———给出了成行度、成列度和走纸累积误差、打印速度的简单和精确测试方法(见附录A、附录B);
———删除了1995年版附录C噪音的测量,并对附录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新附录A 的打印速度的测量和附录C的能耗限值的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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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富士通计算机设备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新会江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福建实达电脑设备公司、江门得实计算机外部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云南南天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孝庆、祁明科、陈静、梁岐江、陈铭邦、于翰国、郑敏丰、尹欣然、郭肃、胡文燕。
GB/T9314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9314—1988;
———GB/T9314—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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