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体系结构如下: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实施指南(GB/T28002)。
GB/T28000系列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和认证的需求。为满足组织
整合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需求,GB/T28000系列标准考虑了与GB/T1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和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间的兼容性。此
外,GB/T28000系列标准还考虑了与国际劳工组织(ILO)的ILO-OSH: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指南》标准间的兼容性。为此,本标准在附录A 中列出了GB/T28001—2011、GB/T24001—2004和
GB/T19001—2008之间的对应关系,在附录B中列出了GB/T28000系列标准与ILO-OSH:2001之
间的对应关系。
本标准是GB/T28001—2011的实施指南。针对GB/T28001—2011的特定要求,本标准逐项引
用并分别给出了相应的指南。为便于使用,本标准采用与GB/T28001—2011一致的章条编号,并将
GB/T28001—2011对应章条的内容置于方框内对照列出,但方框中的内容不是本标准的内容。
本标准代替GB/T28002—200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指南》,与GB/T28002—2002相比,主
要技术变化如下:
———本标准采用了与GB/T28002—2002完全不同的表述模式。GB/T28002—2002的表述模式
为:首先列出GB/T28001—2011相应章条的内容,然后依次明确阐述其“意图”、满足要求所
需的“典型输入”、可用于满足要求的“过程”、满足要求所期望的“典型输出”;由于该表述模式
不便于使用,故本标准未继续采用,而代之以按逻辑关系编排的表述模式,且不再公开指明其
“意图”、“典型输入”、“过程”和“典型输出”;
———依照GB/T28001—2011的修订变化,本标准增加了与GB/T28001—2011的4.5.2“合规性
评价”对应的相关指南,并针对GB/T28001—2011的4.5.3.1“事件调查”和4.4.3“沟通、参
与和协商”所提出的新要求,本标准也相应增加了相关指南;
———由于GB/T28001—2011将2001年版标准的4.3.3和4.3.4合并为GB/T28001—2011的
4.3.3“目标和方案”,因此,本标准也随之将相应的指南合并为对应GB/T28001—2011的4.3.3“目标和方案”的指南;
———为了与ILO-OSH: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指南》保持一致,本标准新增了4.1.2“初始评审”和4.3.1.5“变更管理”;
———本标准新增了4.4.2.4“意识”、附录C“在危险源辨识检查表中包含项目的示例”和附录D“风险评价工具和方法的示例比较”;
———在4.3.1“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4.3.2“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3.3“目标和方案”、4.4.6“运行控制”、4.4.7“应急准备和响应”和4.5.5“内部审核”中,本标准较
2002年版标准扩充了更多的指南。
以下各方面为GB/T28001—2011修订2001年版标准而产生的主要技术变化,但同样与本标准的技术内容密切相关:
———GB/T28001—2011更加强调“健康”的重要性;
———对于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模式,GB/T28001—2011仅在引言部分作全面介绍,在各主要条款中不再分别予以介绍;
Ⅰ
GB/T28002—2011
———GB/T28001—2011的术语和定义部分作了较大调整和变动,包括:
a) 新增了9个术语。它们分别为:“可接受风险”、“纠正措施”、“文件”、“健康损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工作场所”、“预防措施”、“程序”、“记录”;
b) 修改了13个术语的定义。它们分别为:“审核”、“持续改进”、“危险源”、“事件”、“相关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风险”、“风险评价”;
c) 用新术语“可接受风险”取代2001年版标准的术语“可容许风险”(参见GB/T28001—2011中的3.1);d) 2001年版标准的术语“事故”和“事件”被合并到GB/T28001—2011的术语“事件”中(参见GB/T28001—2011中的3.9);
e) GB/T28001—2011的术语“危险源”的定义不再涉及“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两方面内容(参见GB/T28001—2011中的3.6);考虑到这样的损失和破坏并不直接与职业健
康安全管理相关,它们应包括在资产管理的范畴内;作为替代的一种方式,此方面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损失和破坏,其风险可以通过组织风险评价过程得到识别,并通过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控制;
———为了与GB/T19001—2008和GB/T24001—2004更加兼容,GB/T28001—2011的技术内容作了较大改进,例如:为了与GB/T24001—2004相兼容,GB/T28001—2011将2001年版标准的4.3.3和4.3.4合并为GB/T28001—2011的4.3.3;
———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策划部分的控制措施层级,GB/T28001—2011 提出了新的要求(参见GB/T28001—2011的4.3.1);
———GB/T28001—2011更加明确强调变更管理(参见GB/T28001—2011的4.3.1和4.4.6);
———GB/T28001—2011增加了4.5.2“合规性评价”;
———对于参与和协商,GB/T28001—2011提出了新的要求(参见GB/T28001—2011的4.4.3.2);
———对于事件调查,GB/T28001—2011提出了新的要求(参见GB/T28001—2011的4.5.3.1)。
本标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OHSAS18002:200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OHSAS18001:2007的实施指南》(英文版)。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华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长城(天津)质量保证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元桥、于帆、陈全、赵宗勃、林峰、姜铁白、李辰暄、王顺祺、叶坚新。
本标准于2002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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