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物证的提取、包装方法 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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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A/T 909-2010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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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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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的提取、包装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扫描电子显微镜/能谱法检验射击残留物的提取、包装,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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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Collecting and packaging method for trace evidence—Gunshot residue(SEM/EDS examination) |
中标分类: |
综合>>社会公共安全>>A92犯罪鉴定技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13.310犯罪行为防范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发布日期: |
2010-12-08 |
实施日期: |
201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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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4) |
归口单位: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4) |
主管部门: |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4) |
起草单位: |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
起草人: |
张吉林、李云志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10-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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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吉林、李云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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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242—2000 微量物证的理化检验术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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