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国际标准ISO2977:1997《石油产品和烃类溶剂苯胺点和混合苯胺点测定法》(英文版)。
本标准根据ISO2977:1997重新起草。
为了适合我国国情,本标准在采用ISO2977:1997时进行了修改。本标准与ISO2977:1997的结构差异参见附录A。本标准与ISO2977:1997主要技术差异如下:
———本标准在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对GB/T514温度计技术条件标准的引用,以取代ISO2977:1997中附录F《温度计规格》,简化方法;
———本标准仅采用了ISO2977:1997中方法一、方法三和方法五,删除了ISO2977:1997方法二测定深色样品的薄膜仪法以及方法四适用于测定少量挥发性样品的内容,因在我国很少使用;
———本标准在5.4中增加了氢氧化钾试剂的技术要求,以规范和明确所用试剂的规格;
———本标准对方法一中所用的试管和套管的尺寸增加了公差规定(见7.2.1),以规范对仪器的加工精度要求;
———本标准删除了ISO2977:1997 中附录F《温度计规格》,相关内容直接引用GB/T514 中GB-75号、GB-76号和GB-77号温度计的技术要求,以简化方法和规范温度计的使用;
———本标准10.1中对苯胺点和混合苯胺点结果报告精度作了修改,ISO2977:1997的9.1中规定结果报告精确至0.05℃,本标准规定结果报告精确至0.1 ℃,以与温度计的分度值和试验温度测定要求相协调一致;
———本标准11.1中对浅色透明样品的苯胺点和混合苯胺点重复性规定作了修改,ISO2977:1997的10.1中规定为0.16℃,本标准规定为0.2℃,以与结果表示相一致并方便比较。
本标准代替GB/T262—1988《石油产品苯胺点测定法》。
本标准与GB/T262—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由《石油产品苯胺点测定法》修改为《石油产品和烃类溶剂苯胺点和混合苯胺点测定法》;
———在第1章范围中增加了对烃类溶剂苯胺点以及样品混合苯胺点测定的内容;
———将方法分为三个部分,方法一为测定浅色透明样品的手动方法,增加方法二采用自动仪器测定浅色及深色样品的内容,并增加方法三测定在苯胺点温度时明显挥发样品的内容;
———删除了GB/T262—1988中测定深色样品的U 型管法;
———在第3章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混合苯胺点和泡点的术语定义;
———将试剂5.3 中正庚烷的纯度要求由GB/T262—1988 中6.4 要求的分析纯改为不低于99.75%;
———将方法中所用的玻璃液体温度计要求(见7.2.3)由GB/T262—1988中5.5中规定符合原GB/T514中熔点用温度计修改为符合现GB/T514中GB-75号、GB-76号和GB-77号温度计;
———在第6章试样制备中,增加了试样制备处理的详细步骤;
———测定浅色透明样品苯胺点时(见7.3.1),样品量由GB/T262—1988的8.1中规定的5mL苯胺和5mL试样修改为10mL苯胺和10mL试样;
———在测定浅色透明样品时,GB/T262—1988中8.1规定温度计感温泡位置位于苯胺层和试样层的分界处,本标准方法一修改为温度计的浸没深度线处于苯胺-试样混合物液面的位置(见ⅠGB/T262—20107.3.1);
———对测定浅色透明样品苯胺点试验步骤的叙述更加详细(见7.3);
———增加了试样混合苯胺点的测定步骤(见7.4);
———增加了结果评价和表示的内容(见第10章);
———精密度中对GB/T262—1988第9章深色样品苯胺点测定的重复性规定有所修改,增加了苯胺点测定的再现性规定,并增加了混合苯胺点的测定精密度(见第11章)。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0)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石油产品和润滑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石油燃料和润滑剂分技术委员会(SAC/TC280/SC1)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北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婷婷、陈洁、龚冬梅、杨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62—1964、GB/T262—1977、GB/T262—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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