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FZ/T94020《有梭丝织机》。
本标准与FZ/T94020-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第1章范围;
---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增加了4.10电气安全;
---增加了6.2型式检验;
---原标准第1章品种规格和主要参数顺延为第3章,改为规格和主要参数;
---原标准第2章技术要求顺延为第4章,改为要求,并作了一些编辑性调整;
---原标准第3章试验方法顺延为第5章,并按GB1.1的规定作了较大的改动;
---原标准第4章检验规则顺延为第6章,并按GB1.1的规定增加了6.2型式检验;
---原标准第5章标志、涂漆、包装、运输、贮存顺延为第7章,改为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并作了一些编辑性修改调整;
---删除了原标准2.2.1.1机架安装的基本要求;
---删除了原标准2.2.2.6断纬自停要求;
---将原标准2.2.2.4拆为两条,即本版的4.3.4 和4.3.5,分别对光电探纬和断纬自停提出了要求;
---将原标准2.2.1.3和2.2.1.4中凸轮轴改为中心轴(见4.2.2和4.2.3);
---将走梭面与筘面、梭箱背板与底板的夹角为89°,改为走梭面与筘面、梭箱背板与底板的夹角为88°~89°(1995年版的2.2.2.1;本版的4.3.1);
---将原标准第3章试验方法中3.1.3.2移至第4章要求中,改为4.2.9;
---将原标准第3章试验方法中3.1.3.3移至第4章要求中,改为4.2.6;
---将原标准第3章试验方法中3.1.3.7移至第4章要求中,改为4.6;
---将原标准第3章试验方法中3.1.3.8移至第4章要求中,改为4.7;
---将原标准第5章标志、涂漆、包装、运输、贮存中5.2移至第4章要求中,改为4.8;
---其他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纺织机械与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纺织机械有限公司、浙江方正轻纺机械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浙江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旦鸣、王冰华、胡弘波、胡旭东。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FJ/JQ49-1987;
---FZ/T94020-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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