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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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MZ/T 013-200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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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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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建立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的主要内容、制度建设、制度保障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公共场所紧急救援管理。
注:社区公共场所主要包括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餐饮场所、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学校、医院、活动场馆、商(市)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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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Requirements for emergency rescue of community public places |
发布部门: |
民政部 |
发布日期: |
2009-09-21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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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民政部 |
归口单位: |
民政部 |
主管部门: |
民政部 |
起草单位: |
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社会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亚运村安慧里社区、华夏众安紧急救援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邢建喜、裴振仑、梅松、张惠才、陈操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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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民政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中心、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北京社会科学研究院、北京市亚运村安慧里社区、华夏众安紧急救援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邢建喜、裴振仑、梅松、张惠才、陈操。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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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总则 2
5 主要内容 2
6 制度建设 3
7 制度保障 6
参考文献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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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000-2008/ISO 9000:2005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A 654-2006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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