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绿芦笋 大棚生产技术规程 |
|
标准编号:DB33/T 717-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
标准价格:0.0 元 |
客户评分: |
|
立即购买工即可享受本标准状态变更提醒服务! |
|
|
|
|
|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绿芦笋大棚生产技术规程中的术语和定义、产地选择、田间设施、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期。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绿芦笋大棚生产。 |
|
|
|
英文名称: |
Non-environmental pollution green asparagusProduction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agricultural greenhouse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经济作物>>B31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
ICS分类: |
农业>>农业和林业>>65.020.20植物栽培 |
发布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布日期: |
2008-11-17 |
实施日期: |
2008-12-17
|
提出单位: |
浙江省农业厅 |
归口单位: |
浙江省农业厅 |
主管部门: |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富阳市农业局、新昌县农业局、杭州佳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杨新琴、金昌林、董庆富、施渭尧、章钢明、吕文君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12-17 |
标准前页: |
|
|
|
|
本标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厅农作物管理局、富阳市农业局、新昌县农业局、杭州佳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新琴、金昌林、董庆富、施渭尧、章钢明、吕文君。 |
|
|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T 8321(所有部份)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 5010 无公害食品蔬菜产地环境条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