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2部分:气雾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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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3917.2-2009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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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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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917的本部分规定了气雾剂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评价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气雾剂在农药登记时对卫生害虫蚊、蝇、蜚蠊进行直接喷雾的药效测定及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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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13917.2-1992;GB/T 17322.2-1998 |
中标分类: |
农业、林业>>植物保护>>B17农药管理与使用方法 |
ICS分类: |
农业>>65.100杀虫剂和其他农用化工产品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9-03-27 |
实施日期: |
200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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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92-11-24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
归口单位: |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
主管部门: |
农业部 |
起草单位: |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
起草人: |
张金桐、陶岭梅、王晓军、孙晨熹、辛正、吴士雄、聂东兴 |
计划单号: |
20062555-T-326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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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3917《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分10个部分:
———第1部分:喷射剂;
———第2部分:气雾剂;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第4部分:蚊香;
———第5部分:电热蚊香片;
———第6部分:电热蚊香液;
———第7部分:饵剂;
———第8部分:粉剂、笔剂;
———第9部分:驱避剂;
———第10部分:模拟现场。
本部分为GB/T13917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13917.2—1992《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 气雾剂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GB/T17322.2—1998《农药 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 气雾剂》。
本部分与GB13917.2—1992及GB/T17322.2—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13917.2—1992及GB/T17322.2—1998进行了合并,使方法与评价在同一标准内得以
体现,应用更加便利;
———关于标准试虫的规定修订为: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
———修改并明确了供试昆虫的龄期;
———修改了试验用仪器;
———不再要求设立空白对照试验;
———规范了标准中的表述方式;
———增加了对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编写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金桐、陶岭梅、王晓军、孙晨熹、辛正、吴士雄、聂东兴。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3917.2—1992;
———GB/T17322.2—1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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