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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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5817-2009 |
标准状态:已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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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0.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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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粉尘作业场所的危害程度。
本标准适用于对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进行分级,可作为实施粉尘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
放射性粉尘与引起化学中毒的危害性粉尘不适用于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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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Hazardous degree classification of workplace with dust |
标准状态: |
已废止 |
替代情况: |
替代GB 5817-1986;废止公告: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1号 |
中标分类: |
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技术>>C70工业防尘防毒技术 |
ICS分类: |
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30工作场所空气 |
发布部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 |
2009-03-31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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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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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1986-01-21 |
提出单位: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归口单位: |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8) |
主管部门: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起草单位: |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
起草人: |
周建新、刘功智、任智刚、苏宏杰、王善文、何川、刘铁民 |
计划单号: |
20064894-T-450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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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修订并代替国家标准GB5817-1986《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本次修订与前一版本相比的主要技术变化:
---对标准GB5817-1986《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标题进行了修订。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修订,增加了术语的英文翻译。
---对分级指标进行了删减和修订。
---对等级进行了调整。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建新、刘功智、任智刚、苏宏杰、王善文、何川、刘铁民。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5817-1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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