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修改采用英国BLC 方法M12《装饰用皮革的维护性评估》。
本标准与英国BLC 方法M12的技术性差异如下:
a) 扩大了标准的使用范围,增加汽车装饰用皮革;
b)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c) 将混合油配方中的可可油替换成了在我国更常使用、更易获得的山茶油;
d) 对污布、皮革清洁剂、皮革上光剂和白棉布在一定程度上作了规定,便于我国使用;
e) 增加取样方法、试样空气调节和试验条件规定,提高试验结果复现性;
f) 添加了施加污染物的示意图,并详细规定了施加污染物的方法,使操作要领扼要、明了,便于统一操作;
g) 试验报告中增加本标准编号、试验人员、日期。
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皮革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2)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皮革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海宁蒙努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卡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通天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新霞、徐寿春、祝妙凤、宋汝强、朱广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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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GB/T250-2008,ISO105-A02:1993,IDT)
QB/T2706 皮革 化学、物理、机械和色牢度试验 取样部位(QB/T2706-2005,ISO2418:2002,MOD)
QB/T2707 皮革 物理和机械试验 试样的准备和调节(QB/T2707-2005,ISO2419:2002,MO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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