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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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22424-2008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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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24.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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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要求,处理方法,及处理过程的运输、储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通信用铅酸蓄电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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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recycling of lead acid battery for telecomunications |
中标分类: |
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测量与仪器>>L89电源、电源装置 |
ICS分类: |
电气工程>>29.220电池和蓄电池 |
采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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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8-10-07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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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08-10-07 |
提出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归口单位: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 |
起草单位: |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深圳理士奥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等 |
起草人: |
余斌、贾骏、温小平、杨宝峰、董海军、汤建皮、邹建忠、段万普、周庆申 |
计划单号: |
20074675-T-339 |
页数: |
8页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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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通信产品回收处理系列标准之一,该系列标准目前包括:
---废弃通信产品回收处理设备要求;
---通信记录媒体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网络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终端设备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锂离子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通信用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处理要求。
随着技术的发展,还将制定后续的相关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深圳理士奥电源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双登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银泰科技电源有限公司、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万通普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余斌、贾骏、温小平、杨宝峰、董海军、汤建皮、邹建忠、段万普、周庆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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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3746 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Z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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