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221-2000《钢铁产品牌号表示方法》。
本标准与GB/T221-2000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螺纹钢筋、煤机用钢、高性能建筑结构用钢、低焊接裂纹敏感性钢、原料纯铁等产品牌号表示方法的规定(本版表3、表4、3.15);
---删除易切削非调质钢、塑料模具钢、电工用热轧硅钢、电讯用取向高磁感硅钢等产品牌号表示方法的规定(2000年版3.6、3.7.3、3.11.1、3.11.2);
---明确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或英文字母表示产品名称、用途、特性和工艺方法时,通常采用大写字母(2000年版2.2;本版2.2);
---基本原则中规定牌号各组成部分的排列原则(本版2.4);
---删除GB/T221-2000中表2,将同类牌号表示方法的举例加以归纳,并以表格的形式统一列出(本版表2、表5~表8);
---改变管线用钢、船用锚链钢符号表示方法(2000年版表2;本版表3);
---改变桥梁用钢符号表示方法(2000版表2;本版表4);
---修改高碳铬不锈轴承钢和高温轴承钢牌号表示方法(2000年版3.8.3;本版3.9.3);
---修改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表示方法(2000年版3.9;本版3.12);
---修改高电阻电热合金牌号表示方法(2000年版3.13;本版3.16)。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戴强、栾燕、刘宝石。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221-1963,GB/T221-1979,GB/T22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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