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15663《煤矿科技术语》分为如下几部分:
---第1部分:煤炭地质与勘察;
---第2部分:井巷工程;
---第3部分:地下开采;
---第4部分:露天开采;
---第5部分:提升运输;
---第6部分:矿山测量;
---第7部分:开采沉陷与特殊采煤;
---第8部分:煤矿安全;
---第10部分:采掘机械;
---第11部分:煤矿电气。
本部分为GB/T15663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GB/T15663.3-1995《煤矿科技术语 地下开采》。
本部分与GB/T15663.3-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对部分术语的定义进行了修改;
---删除了GB/T15663.3-1995中的4 水力采煤和5 充填开采章节,将其部分内容调整编入3 采煤方法中;
---调整补充了相应的章节,新增了4 采区支护章节。
本部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开采设计研究分院负责起草,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检测研究分院?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南京设计院参加起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国法,张银亮,刘俊峰,傅京昱,陈元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5663.3-1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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