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6部分:医疗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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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T 15566.6-2007 |
标准状态: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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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36.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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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场所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原则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医院的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置,其他医疗场所的导向系统和医护人员专业导向系统的设置宜参考本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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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Guidance system for public information—Setting principles and requirements—Part 6:Medical site |
中标分类: |
综合>>基础标准>>A22术语、符号 |
ICS分类: |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图形符号>>01.080.01图形符号综合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7-11-14 |
实施日期: |
2008-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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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日期: |
2007-11-14 |
提出单位: |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 |
归口单位: |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起草人: |
邹传瑜、白殿一、赵越、杨莉、洪兴宇、陈永权、张亮 |
计划单号: |
20070116-T-469 |
页数: |
16页【彩图】 |
出版社: |
中国标准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8-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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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5566《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设置原则与要求》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民用机场;
---第3部分:铁路旅客车站;
---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
---第5部分:购物场所;
---第6部分:医疗场所;
---第7部分:运动场所;
---第8部分:宾馆和饭店;
---第9部分:公园景点;
---第10部分:街区;
…………
本部分为GB/T15566的第6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 和附录C 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邹传瑜、白殿一、赵越、杨莉、洪兴宇、陈永权、张亮。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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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Ⅰ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导向系统的构成1
5 总则2
6 诊前导向系统2
6.1 设置范围2
6.2 通则2
6.3 入口2
6.4 停车场2
7 就诊导向系统3
7.1 设置范围3
7.2 通则3
7.3 导向要素的设置4
7.4 门诊部4
7.5 医疗科室4
7.6 急诊部4
7.7 住院部5
7.8 传染科5
8 诊后导向系统5
8.1 设置范围5
8.2 通则5
8.3 停车场5
8.4 出口5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6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导向线的设计和设置7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医疗场所导向设计示例9
图1 通用内科符号的具体应用示例3
图2 小尺寸的通用外科标志的具体应用示例3
图3 保持安静图形标志4
图B.1 导向线设计示例7
图B.2 走廊处导向线设置示例8
图C.1 门诊部门厅导向设计示例10
图C.2 电梯、楼梯导向设计示例11
表A.1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与备选辅助文字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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