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施工监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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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5385-2007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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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11.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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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要求编制。
为了满足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需要,规范建设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监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工作方法与要求,以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为基本内容,编制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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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of dam safety monitoring system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DL/T 5385-2020代替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工程勘察与岩土工程>>P13工程地址、水文地质勘察与岩土工程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核能工程>>27.120.20核电站、安全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7-07-20 |
实施日期: |
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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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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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单位: |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
归口单位: |
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 |
起草人: |
邵乃辰、李文慧、吴鹏举、蔡德文等 |
页数: |
38页 |
出版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出版日期: |
2007-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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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要求编制。
为了满足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需要,规范建设监理行为,提高建设监理水平,进一步明确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施工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工作方法与要求,以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为基本内容,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与DL/T5111配套使用。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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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
5.1 监理单位的选择和监理依据
5.2 监理机构
5.3 监理人员
5.4 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的关系
6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6.1 监理机构的建立与人员配备
6.2 监理准备工作
6.3 施工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
6.4 施工准备的主要监理工作
7 监测工程质量控制
7.1 依据
7.2 工程项目划分与开工申报
7.3 开工前质量控制工作
7.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7.5 监测及资料整编的质量控制
7.6 监测工程质量检查和检验
7.7 施工质量缺陷处理
8 监测工程进度控制
8.1 主要任务
8.2 施工进度计划
8.3 施工过程进度的控制
9 监测工程投资控制
9.1 主要任务
9.2 工程计量
9.3 合同支付的申报与审查
9.4 合同支付管理
10 合同商务管理
10.1 工程变更
10.2 合同索赔
10.3 违约管理
10.4 分包
10.5 工程保险
11 工程信息与资料的管理
11.1 监测工程文件的管理工作
11.2 监理文件的管理
11.3 工程文件的传递与受理
11.4 监理档案资料管理
12 监测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移交
12.1 一般规定
12.2 监测系统分部工程验收
12.3 监测系统阶段验收
12.4 监测系统完工验收
12.5 合同责任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安全监测工程施工监理记录表格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承建单位和监理机构验收时应准备的备查资料目录
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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