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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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L/T 5376-2007 |
标准状态:已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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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价格:5.0 元 |
客户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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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片地处理范围界定是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在《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总体设计内容、深度、原则和程序的基础上,就建设征地处理的范围、程序、深度、方法等有关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做了详细规定,以便更好地完成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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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名称: |
Specifications for drawing-up of boundary line of land requisition and treatment of hydroelectric project |
标准状态: |
已作废 |
替代情况: |
被NB/T 10338-2019代替 |
中标分类: |
工程建设>>水利、水电工程>>P55水利、水电工程综合 |
ICS分类: |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27.140水力工程 |
发布部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 |
2007-07-20 |
实施日期: |
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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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日期: |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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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单位: |
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水电水力规划设计总院 |
页数: |
16页 |
出版社: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书号: |
155083·1823 |
出版日期: |
2007-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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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要求组织制定的。
为贯彻落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以下简称《移民条例》),适应水电工程项目核准和水电工程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在对DL/T 5064-1996《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规划设计规范》修订更名为DL/T 5064-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的同时,组织编制了DL/T 5376-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处理范围界定规范》、DL/T 5377-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规范》、DL/T 5378-2007《水电工程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DL/T 5379-2007《水电工程移民专业项目规划设计规范》、DL/T 5380-2007《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城镇迁建规划设计规范》、DL/T 5381-2007《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DL/T 5382-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七项规范,进一步系统地规范了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是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本标准在DL/T 5064-2007《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的总体设计内容、深度、原则和程序的基础上,就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的项目、程序、深度、方法等有关设计原则和技术标准做了详细规定。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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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总则
4 项目划分
5 费用构成
6 基础价格编制
7 项目单价编制
8 分项费用编制
9 独立费用
10 分年度费用
11 预备费
12 概(估)算编制技术要求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总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算详表
条文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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