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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能耗标准出台:低能效家电将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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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五批)》及相关产品实施规则。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相关产品均必须加施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大陆生产、销售和进口。
我国政府对于节能减排政策的进一步增强管理,将使低能效产品彻底失去市场。
能效标准越来越严
自2004年起,我国正式规定了能效标识制度,采用“企业自我申明+备案+社会监督”的实施模式,已取得初步效果。
据了解,能效标识是指附在产品或产品最小包装物上的一种信息标签,用于表示用能产品的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消耗量等指标,向消费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便于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将能源效率与产品价格、可靠性、便捷性和其他一些特性一同考虑,帮助消费者选择能效更高的产品。能效标识的使用有利于引导社会消费行为,促进节能产品的销售,推动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究和开发。
业内人士认为,实施能效标识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节能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运用市场机制促进企业节能技术进步,不断提高产品能效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规范产品市场,创造公平市场环境的迫切需求;同时是提高我国用能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积极应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客观要求,对提高耗能设备能源效率,提高消费者的节能意识,加快建设节能型社会,缓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能源约束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而此次公告中首次涉及了已实施产品能效标识实施规则的修订。家用电冰箱作为第一批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实施四年多,产品的能效水平显著提高,产品的能效标准也已提升并修订。考虑到能效标准是能效标识实施的重要技术基础,因此对《家用电冰箱能效标识实施规则》也作了相关修订。
此次目录的发布,继续扩展了能效标识制度在家用电器、工业产品领域的实施,再次扩大了能效标识的产品实施范围,尤其是工业产品领域,在此前实施的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产品的基础上,扩展了交流接触器和容积式空气压缩机产品。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先后发布五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及实施规则,共十九类产品,涉及家用电器、空调制冷设备、工业产品、照明器具及办公设备领域的用能产品。
低能效家电失去市场
在能效标准方面,家电能效备受各界关注,低能效家电在中国逐渐失去市场。
我国家电行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从引进、消化、吸收到再创造,已经成为全球家电生产的制造基地,但一直以来未能成为世界家电强国。究其原因,就是我们的节能技术水平还比较低,节能产品在市场上占有率还比较低。
据统计,我国单位产品的能耗比发达国家高出25%—90%。从另外一个方面看,能源的匮乏和高消耗也为我国节能产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调查显示,高达84.11%的消费者在购买家电时会特别关注产品是否节能,这使得中国家电消费整体升级,家电巨头获益。
以目前市场上热销的产品技术来看,空调因采用了直流变频技术而更省电、更高效;冰箱节能技术主要有高效压缩机技术和变频技术;还有更节水的滚筒式洗衣机,这些本着节能技术开发出来的产品,无一不成为现在乃至将来的主流。
对此,家电专家陆刃波认为,家电企业必须在节能技术上加大投入,在技术上取得突破,才能生产出更加先进更加节能的产品。
自2004年制定能效标准以来,我国家电产品节约能效显著,能效标识制度实施四年多以来,在节约能源、鼓励节能技术创新、培养节能消费习惯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据统计,能效标识实施四年多已累计节约900多亿度电,折合标准煤约3000多万吨,对“十一五”单位GDP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作用显著。同时,也教育公众,能效标识已逐渐深入人心。
低能效家电逐渐失去市场。以前有些企业仍生产低能效家电,如低能效家电仍销往国外市场。但随着全球能耗问题备受重视,美国等国家逐渐开始杜绝低能效家电的进入和使用,这也使得低能效家电在国际上失去竞争力,逐渐被市场淘汰。
目前,能效标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一项极为重要的政府节能管理措施。目前已经对平板电视、机顶盒、计算机、打印机、微波炉、制冷展示柜、电力变压器等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开展了前期研究和准备工作,并计划2010年下半年发布。长期目标是覆盖40类以上用能产品,以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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